新闻公告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5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设1台额定蒸发量为260t/h以及1台额定蒸发量为80t/h的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置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供热量487GJ、年上网电量5401kwh的供应能力。项目代码:2504-330400-04-01-33052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环境:包括园区内河,要求的水质类别均为Ⅲ类;

空气环境: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现状无敏感点,主要涉及一处规划住宅区等。

声环境:现状20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

地下水环境:厂区内及周围6km2范围的地下水环境,要求的水质为Ⅲ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影响分析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预测分析,项目正产排放工况下,本项目废气的各污染物短期最大贡献率小于100%,年均污染最大贡献率小于30%。短期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均可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可知项目实施不会恶化周边环境。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尖山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外排,因此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仍可得到有效处理,且不会加剧对周边地表水不利影响。

3、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对地下水的影响非常小,可以忽略;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泄漏后若不采取措施,污水泄漏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所以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地下水保护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

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噪声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6、土壤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实际监测可知,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种类

措施名称

预期效果

废水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冷却废水收集后纳管排放,化水站废水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锅炉排污水回用,各类冲洗废水收集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凝结水回用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气

锅炉烟气经炉内加钙脱硫(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的烟气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灰库、渣库、转运楼、炉前料仓均配套布袋除尘器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采用密闭罐车或半密闭卡车运输灰渣等,装卸点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氨水和盐酸,储罐与槽罐车配有加注管线。

达标排放

固废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理

噪声

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达标

地下水、土壤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污水管网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地面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固废暂存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环境风险

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分析,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3、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或团体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相关意见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报告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映并落实。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5.4.15~2025.4.28

公示形式:在建设单位所属集团网站及评价范围内的村镇社区公告栏。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0571-83689256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51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工  0571-22868286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

3、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037

4、当地环保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