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锦纶熔体直纺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4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7000吨锦纶熔体直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企业利用现有空余土地20亩,总投资5178万元,厂区原有建筑面积902464.3平方米,本项目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新建聚合、纺丝车间,新增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核实为准,本项目容积率约为1.5),建成后全厂总建筑面积可达约922464.3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购置国产搅拌器、工艺泵等设备,最终形成7000吨的锦纶纤维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1)  地表水环境:包括园区内河,要求的水质类别均为Ⅲ类;

空气环境: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包括蔚蓝海岸府、启潮府、锦绣阳光府、科大凤起潮鸣和规划居住用地,主要涉及金牛社区和凤凰社区等村(社区)、镇街道等。

(3)声环境:现状20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

(4)地下水环境:厂区内及周围6km2范围的地下水环境,要求的水质为Ⅲ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己内酰胺、非甲烷总烃、油雾等。根据废气特性不同分别采用精馏、冷凝、油烟净化等预处理方式。根据初步预测表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化验室废水(依托现有化验室)、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冷却系统排污水(依托现有冷却系统)、空调系统排水等,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聚合车间生产废水、纺丝车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入网,废水量在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之内,对尖山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尖山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由于污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和雨污分流情况下对园区内河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低聚物、废弃过滤器滤芯、纺丝废喷丝板及组件、废油剂、纺丝废料块和废丝、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灯管、废热媒、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在各类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5~85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各工艺废气分别采用精馏、冷凝、油烟净化等预处理方式处理后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各类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排入厂区3.5t/d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尖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利用现有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5)地下水和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腐防渗,并强化应急响应等手段,从源头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通过采用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工艺上设置DCS控制系统、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现有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本项目投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分析,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锦纶熔体直纺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3、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或团体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相关意见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报告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映并落实。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6.24~2024.7.8

公示形式:在建设单位所属集团网站及评价范围内的村镇社区公告栏。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总 15988812650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51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工  0571-22868286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

3、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3- 82512233

单位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407办公室

4、当地环保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